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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都大美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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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地区
  • 57
    看了很多共情作案人的回复。你们的高额彩礼的背后,是不是有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买卖猫腻。跟处谈恋爱,讲究循序渐进,完全攻略需要耐心,给钱就冲的,那是🐔。
  • 152
    二审维持原判,并且发布新的答记者问之后,好多没脑子的来找我秀存在,好像二审维持原判了就证明质疑一审答记者问的人是错的! 恰恰相反! 二审重新发布答记者问,并且比一审答问多披露了大量证据,且先不论目前披露的证据能不能算铁证,多披露的这些信息难道不是恰恰证明了一审答记者问披露的证据远远够不上铁证嘛?! 一审答记者问之后就说“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的那些人,比如那个什么胡律师看法,真的没觉得自己的脸被打的啪啪响
    em21 15:32
  • 47
    网络上99%的人同情男方,在骂受害人,这就是病态的社会。夫妻双方女方不同意男方强上也可能是强奸罪,这种有啥好洗的?从记者采访男方妈妈,她把眼罩说成文胸就能看出来,男方家可能就是本分,朴素的农村人(不是歧视),有古板的,传统老一辈的思想:订婚了女方就是我的人了。所以后面发生这些事就都一目了然了。。现在一堆人在那骂女的,其实这个案件太简单了:男方有没有意图发生关系,有没有用暴力手段。有的话说他强奸犯有啥错
  • 2009
    男方现在想通过舆论裹挟民意,这种行为其实是很险恶的 这个跟那个撞不撞差不多 那个证据链确实不足,但判决应该是对的,但造成的结果是深远的 这个也是舆论上不利,但判罚没有问题(其实还轻了),但早晨的结果一样是深远的 很多案件哪怕判的是对的,单一样会造成很多不好且深远的影响
  • 166
    比如我相亲认识了个女孩,我们聊得挺不错的,谈了大半年后我们准备结婚了。 女朋友问我家要了18.8万彩礼,我虽然觉得对于我这个工薪家庭来说有点多,但还是咬咬牙找亲戚朋友凑了下,给女朋友转过去了。事后两家大人在一起聚了聚,举行了订婚宴。 订婚宴后我们去酒店了,在一番云雨后,我们心满意足相拥而眠。第二天早上醒来,女朋友搂着我说亲爱的,你爱我吗?我说当然爱呀。她又说,那你把你那套二环边上的房子加上我名字呗。我一听
  • 2
    承认了就盼,那呼吉格勒图和聂树斌案呢,不翻案良心上过的去吗?血的教训,重证据轻口供,30年的司法进步,一下子又回去了。#大同强奸案让结婚信任全面崩盘#
  • 909
    那男的至少四次承认了,而且被找去做笔录了不会以为只问一句是不是发生关系就完事了吧?jf肯定问了时间,地点,用的什么手段,什么体位,有没有进去,女方什么反应,体外还是体内等等等详细的东西的。
  • 180
    我们又该如何翻盘? 二审法官全篇废话每一句提到了女子chu nv mo完整 送检衣物没有检测到jing ye 在3月25号和4月16号 女子两次没出席的情况下直接有罪推论 判定qj 证据链形成闭环 在里面男子还向女的写悔过书? 咋滴 你还想着出来后再续前缘吗 全篇看下来 感觉男方简直弱势的不像人!!婚前就给了10万彩礼 金戒指 还要房子加名字 更别说交往3个月该男子的付出 说你qj 我就认 让你写悔过书 我就写! 你但凡嘴巴硬一点 这个案子翻盘的可能性太多了
    胡小胖丶 15:30
  • 89
    你就不能早公布啊,还强奸案后公布
  • 455
    这个案件和大同很相似,就是母的一张嘴,女权组织给压力,最后无证据定罪。经过一年多努力,二审推翻一审判决,宣判无罪。正义不会迟到
  • 42
    谁的打火机,男女双方谁吸烟?打火机是带进去的还是本来在房间的。法院敢说么?
    超苦命人 15:30
  • 129
    非得逼成法国男人是吧
  • 405
    于我本人而言,大同案也好淄博杭州这些案子根本无关紧要,相信很多网友也都是这样的看客心态。 但不得不提及的一点是在观看了大量的视频分析之后,我发现了一件异常可怕的事情——在这种强的案子中间,竟然是支持疑罪从有原则,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普遍支持男方口供低于女方。我本人对这件事其实还并不是很反对,毕竟,这个强*罪在我国是以进入为标准,那我只要证明没进入过不就好了嘛(笑)。但是,问题在于,一些案件中,明明客观
  • 550
    感觉更可能是未用强的情况下,女方脱了衣服(网传,男方父亲说女方自己脱得衣服。所以内裤没检测到jy和dna)后准备进行下一步。条件没谈妥(房子加名等等)。女方反悔,要求中止。男方没忍住,要继续。中途出现了性器官接触(可能对准后碰到了,没完全插入,没检测到痕迹)。所以,男方口供承认发生关系,却不认同违背女方意志(毕竟前面衣服都脱了,要进行下一步,怎么能算违背妇女意志)。现有司法制度,女方有权利要求中止性行为
  • 7
    1.男的是包皮,实施侵犯过程中,包皮带来的生理反应太疼了,就没有完成整个过程, 所以女的处女膜。 2 女的觉得男的生理器官有问题, 是个废物。所以报警了。 3男的隐瞒在先,女方觉得亏。索要赔偿很正常。
  • 522
    如题,很多人都在讨论一审二审是否司法公正,包括是否存在内部的闭门会议,法官的对一些问题的裁量合理的质疑,还有证据链是否真的完整。 但其实很多人都会忽略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案子与其说是公众对司法的一次质疑,不如说是公众长期以来对一些法律合理性质疑的一次爆发。 换言之,无论本次案件是否司法公正,实际上它已经暴露出一些案件之外的问题了。 判定qj罪的根本依据事实上已经是〖是否违背妇女意愿〗了。无论这一条事实上
  • 321
    大同二审判决,这男的应该不怨,但大家关心的从来不是真象,这男的进不进去关我屁事。 但是,你在公众场合尚且难以证明老人不是自己撞的,你在床上怎么证明女方不是你强迫的,吵个架,打一场,再给你送进去,有着完整的证据链,在女方是否同意的问题上,是以女方的意志表达为准,这怎么玩,没有安全感啊。 这判决不是在解决社会问题,而是放大了立法问题,造成了更大的社会矛盾。 男女的差异最多是个体差异,男性与男性也存在强壮与
  • 10
    首先,自己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这是最重要的。因此,在处理结婚这方面的时候,一定要深思熟虑后再做打算,对结婚的对象一定要审核,不能找有危险性的,比如捞女,骗子,尽可能找门当户对的。对方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人,也不能完全不考虑这方面的问题,最好在结婚前就早做准备,不要等自己被坑了才开始着急。 其次,作为男性没必要对结婚感到焦虑,大不了先上班,搞钱搞事业,等一等又没什么,实在忍不住想ccb大不了去国外。 最后,在
  • 570
    看到这个判决总感觉心头一团怒火,实际上跟我完全不相干,qj这罪名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自己身上,但是总感觉意难平
    萧瑟ame 15:24
  • 432
    大同订婚案虽然在大部分自媒体、网友的眼中证据缺乏而饱受质疑,但是在法律工作者眼里该案证据太充足了,充足到男方几乎没有翻案的概率,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律师对该案都三缄其口,不想趟这趟浑水的原因。 口供是刑事纠纷中最关键的证据,也是常常被非大众舆论所忽视的证据,在刑侦笔录中,双方当事人对于案情的叙述往往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该案件的胜负。 虽然我们无法看到双方的口供,但是从该案审判长披露的信息中,可以看到女方口供
  • 77
    在自己床上检测出自己DNA很奇怪吗?,还有就是订婚了的本来关系就会亲密。太诡异了
    HpySgrLife 15:11
  • 1
    本案司法程序本身就存在很大瑕疵,为什么各大媒体都避重就轻的去谈性同意权的问题?舆论有大面积说订婚=性同意了吗?没有吧,大家伙质疑的不都是没有实质性证据为什么能定罪强奸既遂吗? 审判长答记者问一文中,所有的证据链都是基于双方口供,唯一能托底物理证据的就是床单上的dna和精斑,这个床单上的证据和女方体内str分型和处女膜完整的证据相悖的情况下,为什么偏偏采用了前者?公开的回答也只是说了处女膜是否完整和是否有发
  • 53
    1、男的认为酒席、同居、彩礼房产保证书等一系列条件都达到了,确认就自动默认了这次性同意。 2、不管女方处女膜是否完整,身上及内裤有没有检测到精斑或者str,从男方口供上来说确实是已经完事了 3、但是完事的这一过程中女方及男方身上都没有伤痕抓痕,尤其是男方,除非男方用凶器或者别的行为威胁女方让她就范,又或者是让其失去意识,否则强奸肯定不可能实施,这样在女方保持清醒且当时无伤痕的情况,我可以理解为女方其实就是半
    不轨003 15:25
  • 263
    关于这个案件我有一点疑惑 1.在行为发生后烧窗帘什么的行为,依旧可以作为反抗的证据吗,如果可以,那是否意味着女方有随时反悔的权力 2.DNA检测的范围是不是太过宽泛 3.面对刑事案件时不是应该疑罪从无吗,可是客观证据真的足以定罪吗 4.我知道案件已经不限于案件,而是这些年社会矛盾的显现,这里不说这个,疑惑只限于案件本身以及判决 5.觉得我在胡说八道的可以骂楼主,顺手给三国杀打个差评
    THE1ONEx 15:31
  • 98
    如果对方法抗高,那么可能上神术就是真伤。当大部分男人都信仰真主时,你猜伊斯兰教法是不是摆设。这是非常有可能的另一种走向。
    lucili6 15:24
  • 0
    叠甲:只是对于这种商业模式的探讨 基于现在对于qj的判罚重口供轻证据的事实,律所方面是否可以寻找“受害者”进行运作。 尽可以在各个女权群寻找“受害者”(可以和女👊博主进行长期合作),并在之后在各地上述。 这种运作有很多好处,律师得到了案子,学习法律的同学们也有更多的工作了,女方可以得到实际的经济利益,甚至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分润几个案子给检察院以完成检察院指标,同时律所在名誉上可以以专业打qj案去和妇联合作
    2384GB 15:22
  • 12
    关于大同定婚案想到的 关于妇女意愿的表述,如果不想做,那就不要住在一起,也不要睡在一张床上。睡在一张床上还要说不愿意,行为表述和口头表述不符,其中必然有一种表述是故意欺骗。当然要装着不知道男女睡在一起男方会有什么生理反应也行。不就是对男方不公平一点吗。我可以脱衣躺下,你不能上,上就是强。 关于订婚,以后不会再有订婚了。没有完全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既然法律不支持定婚付出高昂彩礼有任何相应权利,那么谁
    lucili6 15:21
  • 61
    关于这个案件说一些我的看法,这个案件按照现在的法律就是没有任何争议就是犯罪了,但是我想说的是什么,难道这个案件就是有证据给定性的吗?那个混合液就是做爱时候身体流出来的还是唾液,这个证据很模糊,还有监控看见了他拖拽直接就被定型成了因为强所以拖拽,难道不是因为男的因为烧窗帘而产生的过激行为,这谁都没法证明它就是一个主观的存在。所以就因为这两点很多人不服为什么还会被判,是不是因为违背妇女意愿这个对强奸罪
  • 120
    孩子们,这下我们顺直男真是输麻了
  • 5
    逆天玩意,她还说她自己是学法的,连qj案的报案立案审查程序都不知道,自己扇自己嘴巴子
    徘徊 15:23
  • 703
    Z大说的这个是正确的吗?(刚刚被删了一次又重新发了)
    15:22
  • 6
    一个农场主养了一群狗保护自己的羊群,当狼群来的时候第一批最忠诚最勇敢的狗保护羊群被吃掉了,农场主不在意因为他还有很多狗,当狼群第二次来的时候忠诚却不那么勇敢的狗冲上去也被吃掉了,但是农场主还是不在乎因为还有很多狗。第三次狼群来了,忠诚且胆小懦弱的狗为了保护主人的羊也冲上去被吃掉了。第四次农场主被吃掉了这是为什么呢?
    lucili6 15:32
  • 2
    可是从彭宇案,于欢案,张扣扣案等等一些案件,包括大同案。 这一桩桩完全就是司法再和道德干架。 道德上你可以,你应该,你有义务。 司法上则是你不能,你不应该,逆没义务。 司法是上层规则,道德是底层规则。 这不就等于少数人利用自己掌握的规则,欺压底层人? 明明底层人站了一个国家绝大部分,却不能代表国家的意志,玩弄法律的少数人却自我标榜正义。 真是一个矛盾社会,还不如不要道德,何必呢?
  • 81
    法和结果和解释全都被给出了, 很简单, 就是,n种情况≠同意 触犯任何一种情况=完蛋 你不要抱怨:为什么我给了十几万给了房车她还有自主权碰不得,那我不是冤大头吗? 对,你就是冤大头,你应该想一下,她自始至终都有法所支持的个人自主权,而你所掌握的自主权是是否给付这些cl和房产 明摆着告诉你规则了,你应该自己仔细斟酌,在这样的玩法下,给不给你自己决定,没人逼你给,你明明知道钱+房产给出去并不能换来对她的支配甚至风险
  • 0
    本以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已经是司法的下限了,结果纯靠口供就能给一个人定罪的案例比比皆是。所有客观因素加起来比不上一句违背妇女意愿这样的主观因素,即便以有的证据都不足以证明男实施了强碱行为,只要有女方的口供就是强碱了。非常主观的断案,非常标准的疑罪从有。要我说现代人还是牵挂太多了,想要一爆到底的人毕竟少数。但我们的司法系统疑似在批量生产无敌之人,对法律彻底失望的人有多少会选择物理途径,未来可期
  • 75
    真的反抗了什么男权么,我看点醒的恰恰是男人没有自己的权。 案发男方的房子是家庭决策先不加名的,属于长辈决策下的缓兵之计。而这个正常的家庭,行使权力的正是父母的合谋。 女方仅凭自由裁量反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判了他们所谓三观健全实则只知老实和个人事业的孩子。 所以女人成为母亲就该更受保护吗?就该凭借资历和阅历获得更高地位吗? 哈哈,看看男方母亲吧,今天起答案就是否定的啦。 这次宣判正式标志着我国自封建宗族解
  • 612
    先叠甲本人大同本地人(爷爷父亲都是本地矿上工人,我学电气专业以后大概率也是工人,纯正工人阶级)对这个事件没什么看法也不发表意见,就是大家谈论事件的时候能不能别开地图炮,大同乃至山西火力发电低价保供煤不说,地方环境黑尘肆虐。资源倾斜也是靠后,环境治理也就近些年好些,才有了大同的蓝天。整个山西不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怎么能因为一件事几个人否定一个地区,看到大家说大同怎么样,山西怎么样心里不是滋味。山西
    啊呜as 15:18
  • 1
    【合法就代表正确吗?以后当如何谈恋爱-哔哩哔哩】 https://b23.tv/jRjNDfL
    伤痛孤寒 15:18
  • 479
    本人24年过法考,目前实习律师证还没下来,在律所打个杂。 我帮师父写诉状前,习惯先罗列事实,然后再分析情况,案例检索,查法条,查法条适用,再写诉状。 我也按照这个顺序,站在目前法理的角度,尝试分析一波吧,不足之处咱们一起聊。(发泄情绪、打拳、引战、连续反问不知所云的,我就删了。咱们讨论问题以陈述句为主,不要总是反问,因为我不知道反问的观点是啥,也不想去猜) 本案事实经过:(搬运自微信公众号“隔壁二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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