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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减持先生统计 统计时间:2024.06.13(基于当日收盘价) 总交易额:13.07亿元 总成交笔数:118笔 交易股票数:54支 往期推荐: 重磅丨资本市场迎来新国九条,减持闸门在收紧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中基协已经备案,还可以再向发改委申请备案? 创投基金备案和创业企业备案,有区别吗? 原始股东,为什么低位减持? 持股平台创投备案减持节税——实用指南 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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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成、上海兆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兆格”)的通知,王成及上海兆格协议转让给黄卫东的1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成和上海兆格与黄卫东签署了《黄卫东与王成及上海兆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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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一”)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瑞”、“甲方二”)与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益稳健 1 号基金”、“乙方”)于 2024 年 5 月29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王刚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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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或“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凯越”)与微积分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微积分 3 号基金”)于 2024 年 6 月 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珠海凯越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微积分 3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318,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渭泉先生和刘莉琴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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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 年5月6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邦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5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诚邦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3,530,3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协议转让给宁波宁聚,本次转让价格为3.87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2,362,322.92元。 转让双方于2024年5月24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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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减持先生统计 统计时间:2024.06.11(基于当日收盘价) 总交易额:5.29亿元 总成交笔数:84笔 交易股票数:49支 往期推荐: 重磅丨资本市场迎来新国九条,减持闸门在收紧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中基协已经备案,还可以再向发改委申请备案? 创投基金备案和创业企业备案,有区别吗? 原始股东,为什么低位减持? 持股平台创投备案减持节税——实用指南 在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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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磐信”)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股份 12,023,694 股,持股比例 10.48%。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且已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4 日、2023年 12 月 25 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奥浦迈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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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GLP CapitalInvestment 4 (HK) Limited(以下简称“GLP”)持有公司股份 51,776,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GLP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776,999 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1%。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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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减持先生统计 统计时间:2024.06.06(基于当日收盘价) 总交易额:10.40亿元 总成交笔数:119笔 交易股票数:64支 往期推荐: 重磅丨资本市场迎来新国九条,减持闸门在收紧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中基协已经备案,还可以再向发改委申请备案? 创投基金备案和创业企业备案,有区别吗? 原始股东,为什么低位减持? 持股平台创投备案减持节税——实用指南 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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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减持先生统计 统计时间:2024.06.05(基于当日收盘价) 总交易额:12.72亿元 总成交笔数:63笔 交易股票数:39支 往期推荐: 重磅丨资本市场迎来新国九条,减持闸门在收紧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中基协已经备案,还可以再向发改委申请备案? 创投基金备案和创业企业备案,有区别吗? 原始股东,为什么低位减持? 持股平台创投备案减持节税——实用指南 在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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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减持新规的事情,我就不再赘述了,大家可以参考我上一篇文章: 拙见丨5.24 正式减持新规落地,形式大于内容 新规之后,每日股东减持披露公告的数量,时多时少。 最简单的参考数值就是,上证指数是3100点以下,还是3100点以上。(举个例子) 减持需求在持续增加。 水满则溢,保持缓慢的分流,才不会出纰漏。 既然不能完全禁止,那就分而治之: 1,控制减持公告的人数; 2,控制减持的数量; 3,控制二级卖出(最好是大宗6个月的先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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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2024年6月3日,金诚信 603979 发布减持公告: 金诚信: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的计划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拟减持其自然人股东通过其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 监事尹师州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尹师州先生担任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尹师州先生因任职关系与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构成一致行动人,三位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持有鹰潭金诚 65.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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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大宗交易减持数据 据减持先生统计 统计时间:2024.06.03(基于当日收盘价) 总交易额:18.69亿元 总成交笔数:98笔 交易股票数:5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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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月 31 日收到控股股东陈伟忠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智忠、陈作留的通知,其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陈伟忠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智忠、陈作留于 2024 年 3 月25 日与佛山顺德区顺控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控兴诚”)签署了《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与佛山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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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减持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5 月 29 日收到公司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集团”)《关于违规减持股份的致歉及承诺购回函》。 步森集团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发生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二、致歉及购回承诺 步森集团上述减持原因系未能及时准确了解最新政策规定,为履行债务偿还义务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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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27日减持政策调整; 2024年4月12日新国九条,进一步趋严; 直到2024年5月24日减持新规正式落地,针对股东减持方面的调整,算是告一段落。 从市场指数反馈情况来看,只能用4个字来形容:乏善可陈。 跟征求意见稿没有质的变化,也并没有超出既定的预期范畴,只是不知道在规则之下,会有什么“潜规则”。 写这次新规的公众号很多,因为没啥大变动,我就不再重复去撰写了,只把在实操方面着重需要注意的点,列出来,以供大家参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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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GTJA253395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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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本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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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以询价、配售方式转让股份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以询价、配售方式转让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第三条 股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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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要求,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整合了相关监管问答、业务通知等配套规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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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引导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依法依规有序转让股份,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完善市场基础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3.1 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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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减持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减持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整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问答,形成《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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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以询价、配售方式转让股份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共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以询价、配售方式转让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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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5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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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证监会今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持股变动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 为落实近期相关文件关于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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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行为,支持其依法合规增持股份,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持股变动规则》)进行修订。 现就相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现行《持股变动规则》主要是细化《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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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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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经认真研究评估,证监会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管理办法》),现将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情况 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近年来,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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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大宗交易减持数据 据减持先生统计 统计时间:2024.05.24(基于当日收盘价) 总交易额:6.73亿元 总成交笔数:65笔 交易股票数:49支 往期推荐: 重磅丨资本市场迎来新国九条,减持闸门在收紧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中基协已经备案,还可以再向发改委申请备案? 创投基金备案和创业企业备案,有区别吗? 原始股东,为什么低位减持? 持股平台创投备案减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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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政寰: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2024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你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宇新股份 1,48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 本次权益变动后,你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20,042,546 股减少至 18,560,446 股,持股比例由 5.22%下降至 4.8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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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投控股(浙江)有限公司-阿里减持B站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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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股东,减持,不需要托管,可操作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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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持股平台股东分红、减持产业扶持政策 自然人减持税收奖励,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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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股东减持必看
    曼妖718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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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见官网链接http://www.fundspace.com.cn/news/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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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物分配股票的范围 证监会表示,实物分配试点的股票必须为“基金所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换言之,基金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通过定增等方式取得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得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实物分配。 由此可能导致同一基金不同阶段和方式取得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其是否可适用试点机制存在区别,这在一定程度增加了试点机制适用的复杂性。期待证监会后续对此做进一步的明确。 (二)减持额度的限制http://www.jiji
    某城小九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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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限售股减持,税金入库次月返还,返税比例视金额 而定,可返纳税总额的25%-32%!有项目欢迎子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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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各位吧友:欢迎来到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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